煙草在線據ECigIntelligence網站報道編譯 近日,隨著政府對電子煙公共咨詢回應及其費用協商的公布,英國的電子煙法規已日趨清晰。
雖然理論上仍然會有變化,不過衛生部在已結束的咨詢中的聲明里稱,在歐盟《煙草產品指令》(TPD)規定的2017年5月20日的最后期限前,政府更青睞于對電子煙采取寬松政策。
衛生部的主要觀點如下:
2017年5月20日前,不符合歐盟《煙草產品指令》規定的電子煙產品仍然可以銷售。
英國政府認為,禁止外國公司跨境銷售電子煙產品并不合理,并承認電子煙的國際銷售比傳統卷煙的銷售更為重要。因此,英國消費者可繼續購買到外國公司跨境銷售的電子煙產品。
但是,來自其它國家的供應商有義務在英國政府注冊,并指定專人負責核實其產品是否符合英國法規。英國國內的郵購銷售并不受此規定限制。
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液不受新法規的影響,仍繼續遵循《通用產品安全條例》。
電子煙和煙液填充器上必須含有警示語“本產品含有高度上癮的物質——尼古丁”,不需含有“不推薦非吸煙者使用”的警示語,政府原本希望兩句都能夠用上。
衛生部提供的兩點原因是:一、較短的句子更適合小型填充瓶;二、避免產生任何可能的混亂,使用此產品的戒煙者可能將自己視為非吸煙者,政府不希望看到他們再次開始吸煙。
英國衛生國務大臣表示,衛生部將有權力禁止銷售電子煙及煙液填充器,如果認為電子煙產品嚴重威脅公眾健康,他們有權力要求其生產商和供應商召回產品。
電子煙業務不需要指定專人負責收集任何“不利信息”。不過,他們有義務向政府報告類似事件。
歐盟《煙草產品指令》引入到英國法律后,立法機構將沿用該指令對“電子煙”和“煙液填充器”的定義。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