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1日開始,馬來西亞零售商將無法在公開展示中展示煙草產品,而必須將它們隱藏在封閉的櫥柜中。第832號法案,即2024年吸煙產品公共衛生控制法案,涵蓋了有關煙草制品在公共場所的注冊、銷售、包裝、標簽和使用以及在零售店展示煙草制品的規定。該法案于2024年10月1日成為法律,但零售商獲得了寬限期,該寬限期將于4月結束。
吉隆坡、檳城和雪蘭莪州的官員一直在與零售商就即將到來的執法變化進行溝通。
“自第852號法案生效以來,衛生局已經訪問了銷售香煙和煙草產品的零售店,”吉隆坡市長拿督斯里麥慕娜莫哈末謝里夫說。“他們已經向賣家提供了解釋和公告,例如在便利店。”
檳州衛生委員會主席Daniel Gooi Zi Sen表示,州衛生局將監控攤位,以確保它們不會在零售店展示吸煙產品。
他說:“個人可能被處以500令吉至30,000令吉(112至6,750美元)的罰款,而組織可能被處以最高300,000令吉(67,500美元)的罰款或監禁。“零售商只能使用指定的招牌來顯示香煙或電子煙產品的供應情況和價格。某些專賣店可以展示吸煙產品,但必須醒目地展示警告標志。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