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室內公共場所控煙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勝訴,涉案商場因在室內設吸煙室,被判賠償140萬元環境修復費用、服務功能損失費。該訴訟由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中國綠發會)與河南省新鄉市環保志愿者協會聯合提起,以永旺夢樂城(三河)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永旺(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永旺夢樂城(中國)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三公司為被告。
本案的重點是對“室內吸煙室”的空氣環境對周邊的影響提出了嚴重質疑。因為在本案中,根據現場檢測數據和有關專家的綜合研判,得出了“在室內環境中,無論是否加裝排風扇、空調還是其他裝置,都無法避免非吸煙者吸入二手煙”、“設置吸煙室或吸煙樓層并不能使非吸煙者免受二手煙的暴露危害”等基本結論。這個結論很有可能作為類似訴訟的參考依據,也為其它類似的公益訴訟提供了一份依據和參考。因此,大部分媒體都認為,在這一案例的啟示之下,在加上本來就非常嚴格的控煙氛圍,公共吸吸室尤其是全國各地的公共吸煙室,將面臨全面消失的局面。
人民法院報:司法裁判助推室內全面禁煙成社會共識
室內全面禁煙應該成為社會共識,除司法裁判外,更高層級的立法工作也應逐步展開,力爭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的目標。
本案中,被告商場曾辯稱,環境污染行為系指對于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行為,室內空氣問題引發的侵權糾紛不屬于環境污染糾紛。其實,這也是一些單位和相關監管部門存在的認知誤區。保定中院認為,即便吸煙室的門為自動閉合門,亦無法確保門在開關過程中可完全避免煙草煙霧溢出,即“案涉商場設置室內吸煙室不可避免地對室內空氣質量和公眾身體健康造成了危害及健康風險”,這樣的裁判說理令人信服。
在該案中,保定中院根據司法鑒定所采用虛擬治理成本計算方法得出被告共向空氣環境中排放煙草煙霧污染物數量,最終確定生態被告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服務功能損失費用共計140萬元,也具有重要意義。
其實,全國范圍內的控煙立法工作,至少從2007年就已經開始醞釀,2014年也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但至今未能落地。不過,北上廣深等城市已經作出探索,我們期待,室內全面禁煙應該成為社會共識,除司法裁判外,更高層級的立法工作也應逐步展開,力爭順利實現我國到2030年“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的目標。
法治日報:公共場所吸煙室越少越好
除了對吸煙室作出負面評價外,這起案件值得關注的還有,該訴訟是由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一方面,這體現了我國社會力量通過法治方式參與控煙工作的積極性和成效;另一方面,從環境保護的角度開展控煙工作也有利于增強全社會對依法控煙重要性的認識,為今后控煙工作提供了借鑒和參考。
依法控煙是長期工程,需要廣泛的社會參與,也需要不斷提升控煙水平。就此而言,公共場所吸煙室越少越好。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中強調“全面推進控煙履約,加大控煙力度,運用價格、稅收、法律等手段提高控煙成效”“推進公共場所禁煙工作,逐步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這就要求公共場所特別是室內公共場所,依法從嚴落實各項控煙要求,營造更加健康的無煙公共環境。
深圳特區報:用司法“封印”室內吸煙室
室內公共場所就是應該全面禁煙,根本就不能設置室內吸煙區,吸煙區只能設置于室外。禁止設置室內吸煙區,需要全社會各方面的推動,形成改變舊習的社會壓力和共識。本案是全國首例室內控煙公益訴訟案,為所有飽受二手煙之害的公眾出頭,對已見怪不怪的縱容二手煙危害的公共設施說“不”,對于推動我國控煙工作有著標桿意義。
本案的亮點頗多。首先,法院根據原告方提供的相關科學研究結果,明確認定商場設置室內吸煙室具有危害性,撕下了室內吸煙室的“控煙偽裝”。吸煙室本身有兩重屬性,相對過去的室內隨便吸煙,算是“控煙進步”;但是,設立室內吸煙室又可能成為姑息、縱容二手煙的錯誤信號,讓煙民們覺得在這里吸煙天經地義,這純屬自欺欺人。殊不知,原衛生部《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以及大量研究報告、學術觀點已經明確,設置吸煙室并不能使非吸煙者免受二手煙暴露的危害。就像本案當中的商場吸煙室,就和衛生間、母嬰室相鄰,并沒有有效防止二手煙的危害,甚至反而演變成了針對母嬰的“精準放毒”。
其實,禁止設置室內吸煙區已是大勢所趨,也需要全社會各方面的推動,形成改變舊習的社會壓力和共識。而這次公益訴訟正起到了催化劑的作用。早在2011年,原衛生部公布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其中第十八條明確規定,“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于行人必經的通道上”。也就是說,室內公共場所就是應該全面禁煙,根本就不能設置室內吸煙區,吸煙區只能設置于室外。
這個10年前的規定執行效果一直不太好,以至于像本案當中的商場吸煙室竟然是2016年設置的,可以說,它從設立一開始就是違章的。之前由于控煙力度不夠強,很多交通樞紐、商場里面的吸煙室大行其道,甚至到了讓人們熟視無睹的地步。但是,這兩年,室內吸煙室受到了輿論更多批評,以及社會更嚴厲的審視,再也無法蒙混過關了。
本案另一個亮點,就是商場關了吸煙室還不行,還得做出生態補償。雖然商場在2019年就已經拆除了吸煙室,但是,負面的環境影響已經造成了。相關司法鑒定所根據商場公開的財務報表數據,推算出人流量和吸煙人數,并依據香煙對于人體造成危害的相關實驗數據,最終核算出相應的生態環境修復費用、服務功能損失費,法院據此要求商場方承擔140萬元的相關補償費用,這也是給所有商場提了一個醒。
這次公益訴訟堪稱用司法“封印”室內吸煙室,相信室內吸煙室不久之后必然會全面消失。
廣州日報:控煙應向公益訴訟借力
控煙立法乃是大勢所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西安等地已先后出臺或修訂了控煙地方法規,要求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的室內區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內達到100%無煙標準。全國層面的立法目前也在推進之中。
河北這一案件提供了一個思路,那就是運用法治思維,走環境公益訴訟之路,讓違法者付出應有代價,讓法律長出牙齒。而環境公益訴訟要在未來的控煙行動中發揮更大作用,還需從三方面下功夫:
首先是專業。本案中,案涉商場設置吸煙室是否侵犯公眾身體健康權是爭議焦點。被告稱,雖然商場每層均設有室內吸煙室,并與衛生間相鄰,且第三層吸煙室還與母嬰室相鄰,但“自動閉合門可以避免煙霧持續逸出、案涉吸煙室不會對商場空氣造成污染”。法院采納了專家證人提供的大量研究報告,認定室內吸煙室“不可避免地對室內空氣質量和公眾身體健康造成了危害及健康風險”。顯然,環境公益訴訟需要協調多方專業力量參與,不斷提升取證、司法鑒定等環節的專業化程度。
其次是規則。未來,或許會有更多類似環境公益訴訟案出現。各地不妨在司法實踐中逐漸摸索出統一的訴訟程序、裁判規則。
最后是普法。要讓人們形成在室內公共場所不吸煙的自覺,加大普法宣傳力度,促成社會共識形成至關重要。環境公益訴訟是很好的普法機會,要達到庭審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