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禁止發布電子煙廣告的提醒告誡書》,明確要求,大連市各電子煙經營者、相關廣告發布單位禁止發布所有電子煙及煙草制品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要恪守主體責任,不得承接、制作、刊發、變相刊發電子煙及煙草制品廣告等。
此次發布的告誡書旨在進一步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規范電子煙廣告發布行為,營造清朗有序的廣告市場環境。發布內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
告誡書同時提出,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強對電子煙及煙草制品廣告的監測、監管。包含傳統媒體、戶外、互聯網媒介等媒體、媒介在內的已發布的電子煙廣告須立即拆除、停刊、停播、停發。對監測檢查中發現的相關違法廣告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