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資煙草工業
出身于草根階層的簡氏兄弟兢兢業業,辛辛苦苦經商,終于攢下了第一桶金,將這筆有限的金錢投向制造業,選擇的目標是卷煙制造。這是一個簡氏兄弟十分陌生而又充滿風險的行業。簡照南為何將錢往這里扔呢?這除了簡照南對專業的清晰洞察外,還與他對當時中國政治、經濟環境的把握有關。
清政府特別是慈禧在經歷“百日維新”失敗和“庚子之亂”之后,似乎變得“從諫如流”,在社會和經濟制度方面采取一系列變革措施,對商業政策有所重視,商部(后改為農商部)的設立以及包括商律、公司律在內的一系列法律的出臺都是在此期間,民族工商企業的出現如雨后春筍。在洋務運動興起之后,官員中有人提出利用僑資發展新式企業,主張保護僑商。光緒二十九年(1903),清政府發布上諭,要求沿海各省為僑商回籍設法保護,還在一些省設立保護局。政府甚至派出使團到南洋各埠勸導僑商回國投資,廣東南海等地出現了一大批僑資興辦的企業。
煙草業是一個掙錢的行業,也是一個壟斷性和競爭都很強的行業。面對煙草業中外國資本對華的輸入,“利權外溢”,民族資產階級中的愛國人士為之不平,大聲疾呼“堵塞漏卮”、“挽回利權”。在這期間,首先是天津出現了官商合辦的北洋煙草公司,接著在清政府登記注冊的有上海三星紙煙公司和四民紙煙公司以及山東、湖北等地的一批紙煙公司。1905年美國排斥華工,爆發了國人抵制美貨運動,其中口號之一便是“不用美國貨,不吸美國煙”。這次運動進一步激勵了民族資產階級創辦卷煙工業的熱情,三、四年間全國民族卷煙工業企業竟發展到20余家。
然而,這些企業經不起同強大的外來資本的競爭,管理和技術也都較落后,絕大多數都先后倒閉或轉產,成為民族卷煙工業企業中來去匆匆的過客。就連手握官印、有“一代商父”之稱的盛宣懷所創辦的三星公司(經理為江南富商劉樹屏)也在與英美公司的競爭中敗下陣來。雖然他從北洋公司挖走了工廠總董秦輝祖,但三星卻沒有最終立足于上海灘。
強大外國資本的存在,加上一個任人宰割的政府,這種殘酷的現實使許多民族企業家對投資煙草業望而生畏。
還有,卷煙市場的開拓,是民族企業與外資企業都要面對的問題。那時卷煙初現于市,此前連見過香煙的人都很少。正如杜克先生的忠實助手唐默思(J.A.T.Thomas)在他1928年出版的著作《開創東方煙草貿易》(A Pioneer Merchant in The Orient)中所回憶的那樣,他于1897年初來中國,曾與商人和金融界人士談到在中國推銷香煙的計劃,這些人士認為唐默斯是異想天開,因為中國人吸的是旱煙和水煙,對紙煙(即卷煙Cigarette)幾乎一無所知。這也就是說,涉及到文化的沖突——傳統與時尚的沖突,水煙和旱煙為卷煙取代并不是那些有意投資卷煙工業者想象的那么容易。
像許多民族企業家一樣,簡照南看到煙草業中的外國資本在中國橫行,思考其中潛在的商機。不過,當時直接影響他將有限的資本投向煙草制造業的還有兩件事:一件事是北洋煙草公司的“龍球”牌紙煙在香港的出現,使他產生一南一北共駐南北市場、與洋商爭奪幾分天地的念頭;二是香港朱廣蘭煙店的崛起:該店由廣東人朱延賓1850年在廣州創辦,歷來經營熟煙絲。卷煙問世后,店老板在每包煙絲中附裝約50張切成小長方形精制宣紙,作卷煙之用,受到消費者歡迎,營業異常發達,后將總店遷往香港,并在廣東和新加坡開設分店,生意很紅火⑤。
同時,簡照南在日本參觀過神戶的村井煙草公司,接觸過一些技術問題,他曾不無諷刺地對朋友說過:“我從日本偷來了煙草技術”。
簡玉階后來回憶“廣東丸”沉沒后的情景稱:
我兄弟看到北洋煙廠的“龍球”牌,日本的“云龍”牌,香港的“朱廣蘭”等卷煙,生意頗好;且旅日期間,認得川井煙廠工人一人,自稱技師,保證技術上可解決一切,于是決心創辦煙廠。在日本購得舊貨蝴蝶式卷煙機四臺,裝回香港,籌備設廠⑥。
僅靠3萬元能辦起一座與英美公司競爭的卷煙廠嗎?簡照南不得不多方籌湊資金。越南華僑、簡照南的叔父簡銘石為此提供過幫助;另一位越南華僑曾星湖,與簡家往來頗密,是個有聲望的人,尤其在香港南北行(廣東商人組成的行會)中叫得響,在簡氏家族以外尤其是在香港招募到一些資金,總共籌到香港通用銀圓10萬元。這樣,簡照南獲得開辦企業的基本要素——資金、技術并從日本延聘技師,于1905年成立了廣東南洋煙草(有限)公司。公司的資金規模在當時民族資本中的同業界不算很小,雖然技術是拿來的,人才也多從外面引進,但廣東南洋煙草有限公司不失為地道的中國民族資本企業。從股東的構成看,簡氏家族包括簡銘石在內,共計48200元,占48.2%,其中簡照南名下24000元,占24%;簡氏家族以外的投資51800元,占51.8%,其中曾星湖及其朋友7人12500元,占12.5%,簡銘石的朋友8人占6.2%,廣記號老板楊輯五占5.4%,其他散股多人,共分1000股。
這些持股者大體分布于香港及其周邊地區。簡照南艱難創業,尋求資本,以血緣關系的家族聯合作為首選,次則重視地緣性的鄉土關系,這是那個時代商人組合的基本做法。這里不難看出,簡氏家族雖然是公司的最大股東,但簡氏家族以外的股份仍占50%以上,有較大的發言權,不失為股份有限制企業。不過,公司雖然以股份有限制企業在香港注冊,但作為體現西方民主中三權分立制度在經濟領域移植特色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十分松散,經營和管理者又缺乏經驗,難以抵御市場風險,尤其是在與英美公司發生商標官司后沒有走出危機。
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3月,廣東南洋煙草(有限)公司以10萬元香港通用銀圓在香港注冊,在香港羅素街租了一間大貨倉作廠房,裝備一臺烤爐、一間烘房、一臺發電機、4臺卷煙機,除有日本技師7名外,有職工100多名,每日開工10小時,按機械、半機械、半手工操作,于1906年4月投產,日生產能力30萬支,其第一個牌號就是“白鶴”牌香煙。
簡照南為什么把廠址選在香港而不放在廣州?據接近簡照南的人士葉少林的回憶,主要原因有三:其一,便于采購原料。那時,內地尚不能提供卷煙用的煙葉,在香港采辦外國煙葉,可以節省運費并少納一次進口稅(南洋大量使用山東河南等地的烤煙是1919年以后的事)。其二,香港自由港的地位,不像內地要納厘金和許多苛捐雜稅,生產成本可以低些。其三,便利產品運銷南洋各埠,運費也會節省一些⑦。這些條件,同內地那些在外國資本和官僚資本夾縫中生存的民營企業相比,應該說是多少優越一些。
最初,簡氏兄弟考慮的目標市場,注意力放在香港本埠,尤其是注重南洋群島,那里有大量的華人華僑聚集地,他們有吸旱煙和水煙的傳統,也是英美勢力相對薄弱的地方。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六月十九日,廣東南洋煙草公司生產出“白鶴”牌香煙投入市場,其包裝為4支裝,售價一仙,即一分或一個銅板。想不到“白鶴”牌竟受到吸煙者歡迎,銷路漸漸打開。
然而,就卷煙業而言,特別是在外國產品充斥的環境中,要使一個牌號立足于市場遠比將產品投放于市場困難得多,因為那時的煙草業不僅是一個競爭激烈的行業,且有一個虎視眈眈的強大對手。如果說年輕的簡氏兄弟“下海”建立廣東南洋煙草公司是在這一行業的一次“試航”,那么,這一行動實際是拉開了以南洋公司為代表的民族企業與英美公司斗爭的序幕。
四、與英美競爭首遭挫折
作為民族資本企業,南洋在香港的生存環境并不比內地好多少,因為那里有一個在倫敦注冊的英美公司。可以說,南洋受到外國資本的排擠與打壓是與生俱來的,其最典型的事例是簡氏兄弟的產品一上市就遇到了英美公司的強勢抵制。在當時的香港,“白鶴”曾一度與英美公司的“玫瑰”并駕齊驅,這不是英美香港公司的管理者們所愿意看到的。雖然“玫瑰”牌并不是英美公司的重要牌號,但“白鶴”大有后來居上之勢,這使得英美公司深感驚愕。因為搶了市場,“白鶴”不久就遭到英美公司的封殺。原來,“白鶴”商標顏色和四周的圖案都和英美煙草公司的“玫瑰”相似,所不同的是主圖案一為“白鶴”,一為“玫瑰”。英美煙草公司以“白鶴”影射“玫瑰”為由,將廣東南洋煙草公司告上法庭,引發出一場轟動一時的官司。簡氏兄弟對此頗為不平,準備反訴,但一個作坊式的小企業,在那個地界如何同一個跨國公司對抗呢?當時有廣生行老板勸他們就此了結,因該行曾發生類似事件,未能勝訴。結果,南洋公司被判敗訴,簡照南只得忍氣吞聲,將價值2000多元的“白鶴”牌香煙在港英當局巡理府前當眾銷毀。需要指出的是,“白鶴”香煙被焚毀,牌號被玷污所造成的市場丟失遠遠大于產品本身的直接損失,人們再也沒有看到這一支牌號出現在南洋的產品系列之中。
那年月,商標設計和管理上沒有完善的規矩,有關“抄襲”、“影射”的觀念非常淡薄,廣州輿論對此案多有指責。此案在香煙發展史上可稱得上是一個事件,因為當時的南洋公司在香港華資企業中算得上是一間像樣的工廠,第一只牌號竟受到如此打擊,市民中有人說這是殖民地的一種“民族迫害”,民眾轉而對南洋兄弟給予同情。
“白鶴”受挫,使簡照南認識到商標和包裝設計上不能抄襲和模仿同類型的商品,決定不再出一仙的產品,而改出10支裝和20支裝的“雙喜”牌,售價分別為3仙和6仙。
但是,正當“雙喜”牌暢銷之時,英美公司以同樣的手段警告南洋公司,說該牌號與他們的“三炮臺”相似,聲稱如不停止“雙喜”牌銷售,則控以仿冒之罪。同時,該公司派員分別向香港和九龍各煙販警告,稱“雙喜”為“冒制品”,如繼續發售,將受到控告。簡照南希望尋求法律保護,這在當時沒有哪個華商公司敢于同英美公司這一龐然大物分庭抗禮的情況下,特別是盛宣懷等民族產階級企業家創辦的上海三星紙煙公司于1907年與英美公司因商標糾紛訴訟失敗后,他深感申訴無門。在咨詢律師后,他找到答案:如果根據西方法律在英屬殖民地與英美公司對簿公堂,不僅難免陷入徒勞,恐會帶來更大的損失。簡照南又陷入迷茫之中,不得不再一次以退為進,未與其正面交鋒。
英美公司1910年的售煙車
各煙販懾于英美公司的勢力,多不敢陳列南洋的產品。一個企業沒有了自己的牌號,如何生存?南洋公司受此打擊后,經營每況愈下,終因負債累累,在營業僅14個月后于光緒三十四年(1908)宣告清理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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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①羅一星《廣州文史資料選輯·簡照南與南洋兄弟煙草公司》1986年第36輯。
②簡照南《簡太夫人哀思錄·先家君墓表》,1920年。
③④高家龍《中國的大企業-煙草工業中的中外競爭》(1890-1930),商務印書館海外漢學書系,2001年中文版,第16頁。
⑤《嶺南掌故》2005年,第540-544頁。
⑥《南洋兄弟煙草公司史料》,中國科學院經濟研究所、上海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合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出版,第2頁。
⑦葉少林(遺作)《江門文史資料·南洋兄弟煙草有限公司二三事》第九輯,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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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