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變賣
各級煙草專賣局應當將取得的具有使用價值的罰沒煙用輔料及煙機交由具有罰沒煙用輔料及煙機經營資格的地市級以上煙草公司銷售。所在地地市級煙草公司不具有罰沒煙用輔料及煙機銷售資格的,由省級煙草公司指定本省其他有資質的地市級煙草公司變賣,或由省級煙草公司直接辦理。
二、發布變賣公告
在國家煙草專賣局指定的信息公示平臺發布罰沒煙用輔料及煙機變賣信息公告。變賣公告一般應包括擬變賣罰沒煙用輔料及煙機種類、數量、參數標準等基本情況、購進人資格條件、銷售時限和聯系人信息等。
罰沒煙用輔料及煙機變賣信息未在國家局公開公示專欄發布的,不得開展后續購進工作。
三、接洽磋商
有罰沒煙用輔料及煙機購進需求的單位可根據變賣公告信息與有關煙草公司聯系,雙方協商確定銷售意向和具體價格。
(1)購進方資格。持有煙草專賣許可證、具有相關煙草專賣品購進資格的企業。
(2)變賣價格。由購買單位與有關煙草公司協商評估確定。
(3)實地驗貨。對購買單位需要確認罰沒煙用輔料及煙機情況的,有關煙草專賣局、煙草公司應當給予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實地驗貨驗級、提供實物照片或寄送樣品等。
四、簽訂合同
雙方初步確定銷售的價格、時間、方式后,由罰沒煙用輔料及煙機銷售方所在地省級煙草公司向國家煙草專賣局提報銷售申請。
(1)批復同意的,有關煙草公司與購進單位簽訂正式購銷合同,按合同規定接受購進款項。
(2)批復不同意的(包括擬銷售價格不符合規定、購進人不具備資格等),此銷售磋商終止。有關煙草公司可在剩余銷售時限內進行新的銷售磋商。
五、購進罰沒煙用輔料及煙機
有關煙草公司與購進單位簽訂購銷合同后,應當及時與煙草專賣局辦理罰沒煙用輔料及煙機購進手續,并按合同約定與購進方完成貨款收付及物品交接。
六、罰沒收入上繳
變賣罰沒煙草物品取得的收入,應當按照《罰沒財物管理辦法》等規定及時足額繳入國庫。
七、難以變賣銷毀
在本信息公示平臺(專欄)公開發布銷售信息超過6個月而未能實現銷售的,可以認定為難以變賣,經公告后由有關煙草專賣局進行銷毀處置,并保留文字影像資料備查。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