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閩北日報》報道 福建南平一所大專在校生鄭某利用互聯網平臺銷售卷煙,2年時間內販售假煙近3萬余條,涉及全國14個省市,涉案金額達300余萬元。
日前,南平市煙草局工作人員向記者講述了一位在校生利用互聯網平臺非法銷售卷煙的經過。
和大多數人一樣,18歲的鄭某對未來充滿憧憬,在南平一所大專就學期間,就做起了微商,做點小生意。2014年,他看到有人在網上招聘“區域卷煙銷售代理”,對方重點強調“操作簡單,待遇優厚”,禁不住誘惑的鄭某很快“上鉤”,成為涉煙違法犯罪團伙的幫兇。
按照法律規定,從事煙草專賣品的生產、批發、零售業務以及經營煙草專賣品進出口業務和經營外國煙草制品購銷業務的,必須依法申領煙草專賣許可證。
但上家告訴鄭某,利用互聯網賣煙成本低、利潤大,還不用納稅,“鉆點法律空子沒人管的”。在“小打小鬧”了幾次后,鄭某看到了“致富希望”,一條假冒“熊貓”煙,進貨才100多元,賣給下家三四百元,輕松賺兩三百元。
暴利驅使下,鄭某結束了正經的微商生意,開始專職從事互聯網售煙。
“這是南平首例被追刑的互聯網售煙案件。”南平市煙草局專賣科長壯碩說,一個涉世未深的“90后”,因為一時之舉而釀成大錯,令人惋惜。在他看來,這起案件既讓當事人懂得了非法售煙的后果,更警示廣大市民要從正規渠道購買香煙,拒絕網絡售煙。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