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防洪、救災資金和物資是否可以截留、挪用?
不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五十二條和《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防洪、救災資金和物資。
8、防汛抗洪工作中哪些被列為保護重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大中城市,重要的鐵路、公路干線,大型骨干企業,應當列為防洪重點,確保安全。受洪水威脅的城市、經濟開發區、工礦區和國家重要的農業生產基地等,應當重點保護,建設必要的防洪工程設施。
9、在什么情況下政府可以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當江河、湖泊、水庫的水情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時,或者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情況緊急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并報告上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
10、緊急防汛期,政府依法可以采取哪些緊急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第三十條至第三十三條規定,政府在緊急防汛期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組織動員本地區各有關單位和個人投入抗洪搶險。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聽從指揮,承擔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分配的抗洪搶險任務。
(2)公安部門應當按照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的要求,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必要時須由有關部門依法實行陸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3)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其管轄范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事后應當及時歸還或者給予適當補償。因搶險需要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
(4)在非常情況下,為保護國家確定的重點地區和大局安全,必須作出局部犧牲時,在報經有管轄權的上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批準后,當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可以采取非常緊急措施。實施上述措施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如遇到阻攔和拖延時,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有權組織強制實施。
11、是否能對防汛抗洪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能。根據《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第八條和《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細則》第三十六條規定,對在防汛抗洪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表彰或者獎勵:(一)在執行抗洪搶險任務時,組織嚴密,指揮得當,防守得力,奮力搶險,出色完成任務者;(二)堅持巡堤查險,遇到險情及時報告,奮力抗洪搶險,成績顯著者;(三)在危險關頭,組織群眾保護國家和人民財產,搶救群眾有功者;(四)為防汛調度、抗洪搶險獻計獻策,效益顯著者;(五)氣象、雨情、水情測報和預報準確及時,情報傳遞迅速,克服困難,搶測洪水,因而減輕重大洪水災害者;(六)及時供應防汛物料和工具,愛護防汛器材,節約經費開支,完成防汛搶險任務成績顯著者;(七)有其他特殊貢獻,成績顯著者。
12、哪些行為會受到防汛抗洪相關法律法規的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六十條規定,破壞、侵占、毀損堤防、水閘、護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設施以及防汛備用的器材、物料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壞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致使防汛抗洪工作遭受重大損失的;(三)拒不執行防御洪水方案、防汛搶險指令或者蓄滯洪方案、措施、汛期調度運用計劃等防汛調度方案的;(四)違反本法規定,導致或者加重毗鄰地區或者其他單位洪災損失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拒不執行經批準的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調度方案,或者拒不執行有管轄權的防汛指揮機構的防汛調度方案或者防汛搶險指令的;(二)玩忽職守,或者在防汛搶險的緊要關頭臨陣逃脫的;(三)非法扒口決堤或者開閘的;(四)挪用、盜竊、貪污防汛或者救災的錢款或者物資的;(五)阻礙防汛指揮機構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六)盜竊、毀損或者破壞堤防、護岸、閘壩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工程設施以及水文監測、測量設施、氣象測報設施、河岸地質監測設施、通信照明設施的;(七)其他危害防汛搶險工作的。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一)阻礙、威脅防汛抗洪指揮機構、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河道堤防、湖泊、水庫專管機構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二)發現險情不報的;(三)造謠惑眾,制造恐慌的。
眾志成城,抗擊洪水,不僅是重大的政治任務,也是明確的法律義務,還是作為煙草人應盡的社會責任。我們要積極響應黨的號召,服從組織的安排,聽從政府的調度,回應群眾的期盼,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洪、搶大險、救大災”的思想,筑牢法治觀念,堅持依法防汛,強化風險意識,恪守底線思維,切實把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在這場防汛抗洪的搏斗中展現煙草作為、體現煙草擔當。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