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東南網報道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法院審理一起網絡銷售煙草案件。涉案男子黃某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涉案金額達人民幣70085.9元,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據了解,涉案男子黃某明知無證經營香煙違法,仍通過QQ、微信向“上家”買貨。收到貨物之后,他通過聊天軟件銷售手上的卷煙。
2016年1月30日,福州市城北煙草專賣局在黃某駕駛的汽車內及其位于福州市臺江區某新村2號某單元的雜物間內查獲各類卷煙共計168.5條。經鑒別,涉案卷煙中的真品卷煙共計78.7條、假冒注冊商標且系偽劣卷煙共計89.8條。經專業審計,涉案卷煙合計價值70085.9元。
晉安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涉案金額達人民幣70085.9元,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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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