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物資采購審計,是指企業內部審計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相關標準,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對物資采購從立項開始,到驗收入庫及貨款結算等環節進行全過程管理的服務和控制,對采購全部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完整性和效益性進行的評價和監督活動。本文所講的物資采購審計主要是指煙草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等經濟業務相關的煙用物資(含煙葉配套物資)、非煙用物資和服務類等采購業務的審計,其目的是規范煙草企業采購行為,改善企業物資采購質量,降低采購成本,加強企業廉政建設,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效益的提高。
一、煙草企業開展物資采購審計的三種模式
根據《煙草行業內部審計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按照“起點介入、過程監督、重點突出”的原則,物資采購審計可以采取程序性審計、全過程跟蹤審計和實質性抽查審計。
程序性審計是通過調查了解內控制度、實地觀察、穿行測試的方法,實施相應的審計程序對業務流程、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各環節制度執行的有效性和采購業務后評估進行評價。
全過程跟蹤審計是審計部門參與監督物資采購的全過程,實現物資采購審計的日常化,對物資采購預算審批、采購方式、供應量商資質認證、價格確定、合同管理和驗收付款等業務流程的合規性進行監督。
實質性抽查審計是有重點、有目的地抽取一定比例的物資采購業務,對其管理制度的完善性、決策程序的合規性和實施程序的規范性進行審計。
分析比較上述三種物資采購審計模式,側重點各有不同,可以結合企業內部審計資源配置和物資采購工作實際,根據重要性原則,明確主次之分,針對采購物資規模大小,采購頻率高低選擇不同的審計方法,綜合運用,相互利用審計成果。通過對企業內部物資采購業務流程或環節,有效地開展審計工作,達到最大限度地節約審計成本或審計資源的目的,充分發揮審計在企業經營活動中的監督和服務作用。
二、當前煙草企業物資采購過程容易出現或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物資采購計劃(預算)與需求脫節
按照物資采購流程,應是先有預算,根據預算編制物資采購計劃,然后按計劃實施采購項目。但是由于預見性不足,往往存在因預算缺漏未提報采購計劃,使企業確有采購需求的項目無法付諸實施,容易導致出現以“時間緊迫、企業急需”為借口通過所謂的“集體決策”違反物資采購程序的采購行為。
(二)供應商管理滯后
按要求建立的供應商庫量小面窄,供應商資料不齊全內容不完善,管理上相對滯后,對供應商的商業信譽、資質能力、售后服務等了解不夠深入細致,容易造成一系列不必要的問題,影響物資采購的正常進行。
(三)物資采購項目管理存在不足
項目庫管理缺乏系統性和有效性,在供應商招標和優化“打包招標”方面未取得實質性突破,對“小零散”采購項目采取邀請招標、詢價或單一來源方式采購,沒有變零星采購為批量采購,變分散采購為集中采購,也極易造成采用公開招標的“小零散”項目流標,浪費企業的人力財力,增加企業的采購成本,影響企業物資采購公開招標的比率。
(四)招標過程管理水平不高
表現在個別小項目確定的招標控制價未經過充分的市場調查,而是以歷史數據為依據,招標文件設置了不合理的資格條件,評標辦法缺乏公允性和合理性,招標文件與合同要約條件不一致等,容易導致流標,增加企業的采購成本。
三、煙草企業物資采購審計的重點與方法
審計部門應按照確定的原則和職責權限適時介入,把握關鍵節點,對各個物資采購項目和采購環節進行審計。
(一)物資采購申購環節的審計。主要審查物資采購業務是否列入企業生產經營計劃,是否有預算,是否符合預算審批程序以及是否執行行業和企業管理規定。
(二)招標實施過程審計
1、采購方式的審計
對物資需求部門提交的物資采購項目擬采用的采購方式進行審計,審查擬定的采購方式與物資采購項目的金額及特性是否相符,是否按照管理權限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對于適用采購方式有誤的采購項目,尤其是對達到公開招標條件而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項目,審計部門應及時向物資采購部門提出審計意見予以糾正,杜絕任何規避招標采購的行為。
2、招標文件的審計
對物資采購部門擬定的招標文件進行審計,重點關注:制定的招標控制價是否合理,有沒有超預算,是否符合流程和規范的要求;對投標人的資質、資信和業績要求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排斥、限制潛在投標人或明顯傾向特定投標人的情況;是否規定了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投標人資格審查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方法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及質量保證金的約定是否清楚明確;是否存在相互惡意串通的圍標、串標等虛假招標行為。
3、開標評標定標過程審計
主要關注評委是否依據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方法獨立地對投標人的招標文件進行客觀、公平、公正評分;完成評標后,是否向招標人提供書面評標報告,并按規定對中標候選人進行排序;中標公示時間和發出中標通知書是否符合規定,投標人對中標公示是否有異議及招標人的答復情況,確定的中標供應商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等。
(三)采購合同的審計
包括合同簽訂和合同執行情況審計。合同簽訂情況審計主要審查采購合同條款的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合同文本是否經過法規部門審核,是否與招標文件實質性條款和招標結果相符,合同要素是否齊全、內容是否明確,合同重要條款的變更是否經過集體商議或審核,是否合法合規;采購合同執行情況審計主要審查雙方是否忠實全面地履行合同條款,供應商是否存在違約行為,審查是否組成驗收小組對采購項目按招標文件、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規格型號、交貨時間等進行綜合驗收,審查是否按合同約定的比例及條件支付貨款,是否做到供貨單位、合同單位、發票出具單位、收款單位名稱“四統一”。
(四)采購業務的后續審計
重點關注采購業務是否存在退貨、換貨、索賠事項,以及對該類事項的處理情況。另對非一次結清的采購業務,還應對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情況進行跟蹤審計。
參考文獻:
①中國內部審計協會 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2號—物資采購審計[s]2005
②國家煙草專賣局 《煙草行業物資采購內部審計暫行辦法》國煙審[2010]306號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