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敵敵畏”吃了會死人嗎?肯定會死人!如果你的運氣好是假的,那就真的就吃不死人!
“不是過期了嗎?”“過期又吃不死人。”這是暗訪記者與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一位員工之間的一句對話,話語雖短,卻使人感覺不舒服而“深惡痛絕”。其實“吃不死人”這句話也不是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的“專利”語言,在整個社會生活中也能常聽到,什么買肉的、買雞、買小吃、買燒烤的……都成了他們脫口秀、口頭禪,好像都是“絕對”“保證”是的,根本不會去顧及食品質量本身對人的影響,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用過期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簡直是置生命健康而不顧,這不是在犯罪!這無異是對人的生命健康進行叫板!還是什么?
人的生命是脆弱的,生命因食品安全而延續。把“吃不死人”當底線,在這樣的亞健康底線下生活,你放心嗎?現在對于食品而言,安全、不影響健康,已經是一條大多數人公認的底線,如果突破這條底線,不就是在拿自己的健康與生命安全開玩笑,令人感到很猶豫,如此而心黑、如此而大膽,難道就沒有一則制約的“緊箍咒”?可治的“良方”?難道“綠水青山枉自多,華陀無奈小蟲何”而罷?難道這些“血吸蟲”真的不能消滅?“瘟神”不能滅絕?我感到憂心忡忡而感全社會責任之大、之重。我在貴州中煙貴定卷煙廠是從事安全管理工作的,我也在想,“不出事故、不死人,”就能任不安全的行為“胡作非為”而“無動于衷”?難道不死人,不鬧出人命,就可“為所欲為”?那是絕對不可行的!想都不要去想。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人命關天,發展絕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的諄諄教誨怎能去忘記,安全生產是這樣,食品安全更是要這樣,食品必須安全,安全的食品需要筑起生命健康的“防火墻”,如果僅僅是“吃不死人”,讓潛規則無限的蔓延,那么保證健康、保障生命就無從談起。所以捍衛食品安全,堅守生命健康之根,這是一條不可跨越的道德紅線,在這條道德紅線上,責任重于泰山!執法、監管只有要來一場極不對稱的力量博弈,全社會都要“揭竿而起”,打一場保障食品安全“揭底露短”的“人民戰爭”,增強道德理念,才能實現食品安全的根本好轉,確保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章,法律責任。第八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四)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七)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筆者認為,使違法者(企業)傾家蕩產一點都不過分,不需考慮這思考那,往往于寬之心,敢于試法的人就會鋌而走險,反正“死不了”就會促使去“變本加厲”,潛在的違法者就會去“丟可石頭試水深”,挑戰法律,削弱執法的威懾力,僅這次就是罰款70億,又豈能挽救人的身體健康造成的傷害?還我原有的健康。縱觀三鹿奶粉(據悉:“首例三鹿奶粉患兒現狀:比同齡孩子體重輕個頭矮。”三聚氰胺對腎臟的損害究竟如何?有醫生稱,因為三聚氰胺是一種化工產品,就不應該出現在食品中,由此導致的疾病在醫療史上沒有經驗案例,也無從做出定論。)染色饅頭、皮革酸奶等近年食品安全事件,其發展軌跡怎不叫人“思緒萬千”;縱觀一些潛在的道德缺失,“零容忍”也應該站出來了!維護人的生命和健康真的需要刮骨療毒!!
為生存、健康我們需要合格的食品;為生活品質的提高我們更需要干凈、安全、放心的食物,從這個意義上說,媒體記者的曝光,顯示出記者的對人民、為人民的崇高思想品格和道德水準,值得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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