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廣西消息 為牟取暴利,被告人吳啟雙未經有關部門許可,銷售假煙,貨值人民幣409757元。2014年1月22日,廣西賀州市八步區法院以其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2011年8月至2013年1月期間,被告人吳啟雙從方成濱、林國進等人處購進假冒品牌的假煙,通過物流將假煙運回廣西賀州市平桂管理區公會鎮后,再銷售給在桂林市販賣假煙的鄒完英、吳潤常以及湖南省道縣的何榮精等人。其中銷售給鄒完英的假煙貨值人民幣36800元,銷售給吳潤常的假煙貨值人民幣106730元。2013年1月16日,賀州市煙草專賣局和賀州市公安局在賀州市八步區旅游街楊永忠房屋內及平桂管理區公會鎮田富村四組109號被告人吳啟雙房屋內進行搜查,當場查獲吳啟雙從方成濱、林國進處購進的卷煙共2063條。經廣西煙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檢驗,被扣押卷煙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價值人民幣266227元。
八步區法院認為,被告人吳啟雙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卷煙,擾亂市場秩序,非法經營數額達人民幣409757元,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告人吳啟雙實施非法銷售煙草專賣品犯罪,同時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和非法經營罪,依法應當按照處罰較重的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