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正義網報道 無業游民徐某從廣州購入假冒各大品牌卷煙的包裝紙,轉手加價賣給香煙販子用于其制售假冒卷煙。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以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對其提起公訴,法院判決徐某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30萬元。
2009年6月,45歲的徐某下崗了,正愁沒事做。一天下午,閑來無事的他遇見了以前的同事老陳,見老陳手里拿著一大包香煙感到很奇怪,“現在又不是春節,老陳買那么多煙干啥?”。此時,老陳突然把徐某拉到墻角處,將他搞的“副業”告訴了徐某并邀他一起掙錢。徐某聽到有掙錢的機會,立馬答應了下來。原來,老陳口中說的“副業”就是賣假煙。
制售假煙的環節錯綜復雜,一般分為制作假包裝紙、制作煙草、包裝成品假煙等。徐某干的就是中間這一環節,即銷售假包裝紙。同年,徐某從廣州購入大量的假冒專供等商標標識、包裝紙,并出售給江蘇人程某,每次交易6大包。據徐某交代,1大包假冒名牌煙的包裝紙可以生產8套假煙,程某購買的6大包可以生產48套假煙,每套就是50條一箱假煙。徐某從中賺取每套幾十元的差價,再由程某轉售給香煙販子尤某。旺季時他和程某每月交易兩次,淡季時兩個月交易一次,貨款當場結算。
2013年1月,有關行政部門執法檢查,查獲尤某制售的大量假冒名牌的香煙。一開始尤某還辯稱這些香煙都是專供煙,不能公開在市場上銷售,他購入后把其“專供”外包裝拆掉,再從程某處買來假冒的普通煙盒、包裝盒,然后把拆掉包裝的香煙裝入假冒包裝內,最后套上塑料紙即作為成品煙公開出售給別人。但通過專業機構的鑒定,現場查獲的836條煙均系假冒偽劣卷煙。此前一天,執法人員還在另一窩點查獲了程某囤積的大量假冒等品牌卷煙外包裝。
法院審理后認為,2009年6月以來,徐某累計銷售假冒卷煙商標標識交易額達134萬余元,屬于情節特別嚴重。徐某犯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30萬元。此外,制售假煙的程某等人也受到了相應的刑事處罰。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