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廣西消息 做買賣不守法,損失的可不僅僅是錢。
40多歲的阿文(化名)在火車站附近開了家日雜店,生意不好也不壞。
經朋友“指點”,阿文發現賣煙能掙錢,于是動了心。可他沒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進到貨后,他不敢明目張膽地賣,大部分貨都藏在日雜店的小倉庫里。
2013年9月,有人舉報阿文的日雜店涉嫌非法經營,公安人員來調查時,從阿文的日雜店倉庫內繳獲香煙共計812條,經自治區煙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抽樣檢驗,被繳獲香煙均為真品卷煙。經象山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這些卷煙價值10萬余元。被繳獲后,這些卷煙被依法移送象山市煙草管理部門處理。
法院認為,阿文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非法經營香煙,非法經營數額達10萬余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最后,法院以阿文犯非法經營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1.5萬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