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中國景寧新聞網報道 日前,由浙江省麗水市景寧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網絡第一拍”、“春祥茶葉”等3家淘寶店主非法經營案宣判。被告鄭某、艾某、王某因非法經營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刑3年,并處罰金50萬元;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1.5萬元;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實施以來,該院提起公訴的首例網絡非法經營煙草案。
經審理查明,2010年,四川籍被告人艾某、王某從互聯網上得知從網上購進香煙用于銷售可圖利,遂產生非法銷售香煙的想法。2011年3月,他倆在淘寶網注冊了“網絡第一拍”、“小丫正品煙標店”、“u[721175948]”3家淘寶店用于銷售香煙,并在頁面上制作了香煙煙標信息。通過這3家淘寶網店從上家購進煙草制品銷售,然后使用阿里旺旺、QQ等聊天工具與買家聯系,以高于購買價、低于市場價的價格,向多人銷售香煙,用支付寶結算香煙款,共計銷售假煙金額66915.89元。被告人鄭某是上家,經營淘寶店鋪名叫“春祥茶葉”,通過其經營淘寶網店鋪以出售茶葉為幌子向被告人艾某、王某等人非法銷售香煙。鄭某從福建省南安市溪美鎮購進香煙,再向外銷售賺取價差,再使用支付寶結算香煙款,非法銷售香煙金額達125090元。經浙江省煙草質量監督監測站卷煙識別檢驗報告,證實鄭某、艾某、王某所銷售的卷煙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劣質卷煙。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鄭某、艾某、王某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通過“淘寶網”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被告人鄭某、艾某、王某的行為已涉嫌非法經營罪。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屬于“情節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第(一)款,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承辦檢察官說:“如今流行網上購物,網民朋友在上網淘寶的同時要提高意識,對網絡銷售煙草更要提高警覺,避免人財兩空。我們通過該案的處理,有助于凈化網絡空氣。網絡經營不能面對面交易,更要自覺知法守法,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被一時利益所誘,做出害人害己的事情?!?/p>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