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大江晚報》報道 張某、陳某以兄弟相稱,兩人一同來到安徽蕪湖打拼,通過自身努力,都有了自己的煙酒專賣店。為牟取暴利,兩人動起了歪點子,即在真煙銷售中摻雜假煙。近日,兩人被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分別判刑。
2014年初,陳某經打聽得知合肥有假煙“批發”,遂和張某一起駕車前往,共同出資從合肥某處購進假冒偽劣的香煙120條。為避免被發現,兩人趁著夜色用面包車將卷煙運回。
令兩人意外的是,當面包車行至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江路與港灣路交叉口時,被煙草專賣局的工作人員當場查獲。經中國煙草總公司安徽省公司鑒定,涉案卷煙均為偽劣煙草制品,貨值55100元。
因兩人初次試探性經營,販運的假煙數量較少,尚未達到銷售偽劣產品罪的追訴標準,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將兩人訴至開發區法院。經過法庭審理,兩人均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認為,兩被告人以牟利為目的,違反煙草專賣法律法規,私自從外地購運假冒偽劣卷煙用于銷售,數額達5萬余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鑒于兩被告人系初犯,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張某、程某均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