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東方煙草報報道 國家煙草專賣局近日印發《關于煙草行業全面推行專賣內管委派制的實施意見》,決定在煙草行業全面推行專賣內管委派制。推行專賣內管委派制,其背景和意義是什么?將帶來工作上的哪些重要變化?在完善專賣內管長效機制方面又會產生怎樣的積極作用?國家局專賣監督管理司內部監督管理處處長舒軍龍近日就《實施意見》的具體內容和相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需進一步探索專賣內管新體制
嚴格規范是鞏固和完善煙草專賣體制、實現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近年來,行業始終把嚴格規范作為突出重點,不斷加強內部管理監督和整頓規范工作,全行業規范經營整體水平明顯提高。就專賣內管工作而言,目前,專賣內管基本框架、基本格局已經形成,“誰來管、管什么、怎么管”的問題已基本解決。
然而,專賣內管工作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的特點,使得當前專賣內管工作的一些共性問題仍未得到很好的解決。其中,基層內管人員“不敢管、不愿管”、執行力不強,長效機制作用發揮不到位等問題尤為明顯。
比如,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基層專賣內管機構和專賣機構合署辦公,導致內管人員普遍為兼職,隊伍穩定性較差、履職能力較弱。另外,由于人事管理機制、考核評價機制等不夠完善,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內管人員積極性、主動性的發揮,有些基層單位甚至出現內管機構機制空轉、制度表面化的現象,導致不規范經營的問題仍有發生。
這些問題不約而同地反映出當前專賣內管工作在體制、機制層面存在的制約因素,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內管工作水平的提高,需要進一步探索專賣內管工作的新體制、新機制。
在這一背景下,專賣內管委派制的改革思路應運而生。
2011年年初,國家局局長姜成康首次提出開展專賣內管委派制試點工作的要求。同年2月28日,在2011年全國煙草專賣管理工作會議上,江西省煙草專賣局被國家局確定為專賣內管委派制試點單位。2012年4月9日,全國煙草專賣管理工作會議以現場會的形式,總結推廣了江西省局專賣內管委派制取得的經驗。5月29日,國家局印發《關于煙草行業全面推行專賣內管委派制的實施意見》,決定在煙草行業全面推行專賣內管委派制。
專賣內管實行派駐管理,解決“不敢管”問題
實行專賣內管委派制是國家局進一步解決行業“注重自律”課題的重大決策部署,對完善全行業專賣內管長效機制、維護煙草專賣制度、保障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據了解,在全行業建立專賣內管委派體制,其目標是按照“垂直管理、雙重領導、相對獨立”的原則,調整專賣內管機構設置,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和獎懲機制,構建起“制度完善、職責明確、監管到位、獎懲嚴明”的監管體系,確保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到位。
此次專賣內管體制改革,首先對專賣內管機構設置作出重要調整。
《實施意見》規定:在機構設置方面,省級局內部專賣管理監督處與專賣管理監督處分開,不再合署辦公;地市級局設內部專賣管理監督派駐辦公室,作為省級局內管處的派出機構,接受內管處和所在地市級局的雙重管理,以省級局內管處管理為主;縣級局設內部專賣管理監督派駐工作組,作為地市級局派駐辦的派出機構,接受派駐辦和所在縣級局的雙重管理,以派駐辦管理為主。原地市、縣兩級煙草專賣局內部專賣管理監督機構同時撤銷。
與之相對應,在人事管理方面,《實施意見》規定:各省級局要嚴格按有關要求配備各級專賣內管工作人員,就專賣內管派駐人員晉升的提名、推薦、測評、考核、任命等程序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所有專賣內管工作人員不得兼職。派駐辦、派駐組負責人的考核任免由上一級專賣內管部門會同人事部門負責。派駐辦、派駐組負責人的人事檔案分別由省級局、駐在地市級局管理,其他派駐人員的人事檔案仍由所在單位管理。
這一調整,一方面使專賣內管工作機構成為獨立機構,專賣內管工作人員能夠專司其職,確保了專賣內管機構的工作獨立性和專賣內管隊伍的穩定性;另一方面,省、市、縣三級內管架構中,各級內管派駐機構接受上一級內管機構和所在單位的雙重領導,并以上一級內管機構管理為主,從而突出了上級內管機構對下級內管機構的垂直管理,形成了相對獨立的監管體系,從體制層面能夠有效解決基層內管人員“不敢管”的問題。
激發機制運行的工作動力,解決“不愿管”問題
確保內管長效機制的有效運行,實現有效監管,重要的是在工作機制、制度設計上能夠充分調動基層內管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解決其“不愿管”的問題。
專賣內管機構和人員管理體制變化后,在職責分工、協同配合、考核評價、責任追究等有關工作機制上作了明確要求。
根據《實施意見》規定,各省級局要進一步明確省、市、縣三級專賣內管部門的監管職責和任務,完善相關工作流程,確保做到監管到位、重點突出、科學高效;要制定專賣內管考核辦法,對專賣內管人員的工作業績進行評價。《實施意見》強調,各級專賣內管派駐人員的工作業績由上一級專賣內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考核。省級局、地市級局專賣內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考核結果對專賣內管派駐人員的晉級晉檔提出意見,由專賣內管派駐人員所在單位落實;對工作業績差、責任心不強、考核不達標的人員要調離專賣內管崗位。各級專賣內管派駐人員的組織關系、薪酬福利、后勤保障等均由駐在單位負責,在晉級晉檔、評先評優、競爭上崗、培訓交流等方面與所在單位干部職工享有同等待遇。
《實施意見》還規定了嚴格的責任追究要求,強調省級局要建立專賣內管責任追究制度,對不規范生產經營問題的有關責任人以及監管不作為、失職的有關責任人要嚴肅處理;對案值較大的違規生產經營案件實行“一案雙查”,追究營銷、專賣、內管等有關部門人員及單位相關領導責任;等等。
這一調整即將帶來的變化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是實行垂直考核。按照內管派駐管理的要求,內管派駐部門的日常工作由上一級內管部門負責監督考核,考核結果與內管人員的工資薪酬、晉級晉檔、職務晉升直接掛鉤,有利于充分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激發內管人員發現問題、查找問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從而改變過去“管”與“不管”一個樣,甚至因為“管”而在所在單位考核和晉升受影響的現象。
其次是打通了晉升通道,有利于培養造就一支高素質專業化內管隊伍。由于內管工作的特殊性,明確各級派駐機構負責人的任免、考核、晉升由上一級內管部門或會同人事部門負責,從而使內管人員能夠堅持原則,敢抓敢管,嚴格監管,理直氣壯地做好自己的工作。此外,規定在相關待遇方面與所在單位干部職工一視同仁,也消除了派駐人員的后顧之憂。
再次是建立不作為的責任追究機制。結合專賣內管委派制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大了責任追究力度,要求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在嚴肅處理違規經營人員的同時要追究監管失職人員的責任,形成了督促內管人員認真履職的壓力機制,使內管人員不得不管。
舒軍龍表示,全面實施專賣內管委派制,是國家局深入解決行業“注重自律”課題的最新探索,對進一步完善專賣內管長效機制、不斷提高行業嚴格規范水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專賣內管機構改革涉及專賣內管整個工作格局和工作模式的變化和調整,責任重大,任務繁重。因此,各級煙草專賣局要把專賣內管委派制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加強領導、落實職責,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力爭2012年年底前實現專賣內管委派制全面有效運轉。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