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提出了20條具體措施。其中第四條,“加快連鎖便利店發展”對煙草有明確的要求:
四、加快連鎖便利店發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進一步優化食品經營許可條件;將智能化、品牌化連鎖便利店納入城市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強化連鎖企業總部的管理責任,簡化店鋪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實行告知承諾管理;具備條件的企業從事書報刊發行業務實行“總部審批、單店備案”。支持地方探索對符合條件的品牌連鎖企業試行“一照多址”登記。開展簡化煙草、乙類非處方藥經營審批手續試點。(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新聞出版署、煙草局、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條措施出臺的背景,在文件的導語里講得很清楚,“國內外多重因素疊加影響,當前流通消費領域仍面臨一些瓶頸和短板,特別是傳統流通企業創新轉型有待加強,商品和生活服務有效供給不足,消費環境需進一步優化,城鄉消費潛力尚需挖掘”。“為推動流通創新發展,優化消費環境,促進商業繁榮,激發國內消費潛力,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消費需求,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這些問題不是今天才有,但這一次動作這么多、力度這么大,足以看出高層的決心和意志。
不過,即便有這樣的認知,把煙草和藥品的經營審批手續納入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一攬子措施當中,仍然有些出人意料。其中的原因,除了超出預期的經濟下行壓力,錯綜復雜的外部環境,貿易戰的直接影響,倒逼了拉動消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也在客觀上體現了煙草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煙草業需要為拉動消費做出必要的貢獻。
這也讓我們有必要把注意力從“為什么”切換到“怎么辦”。
實際上,煙草的“放管服”自2015年開始,先后在重慶、深圳、陜西、天津等省市進行了零售許可改革試點工作。通過實行零售許可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不斷地降低卷煙零售就業創業的門檻,規范零售許可審批行為。2017年底,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568號文件,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零售許可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按照計劃,今年對于“放管服”的要求,繼續壓減行政審批環節和辦理時限,更大力度簡政放權,推動建立規范、高效的煙草專賣行政許可審批制度。以半年多以來的落實情況而言,包括“互聯網+煙草專賣”、“只跑一次”不斷地探索實施、落實到位,卷煙零售證照管理的效率和效果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從社會反響和客戶滿意來看,煙草的“放管服”得到了充分肯定和積極評價。
這樣一來,42號文件仍然強調要簡化煙草的經營審批程序,就未見得是現在程序還不夠簡化,而是通過簡化程序來增加、培養更多的經營主體,激發、釋放更多的市場活力,提出辦證需求的能辦則辦,符合辦證條件的該辦要辦。最終落腳點,煙草要更好地為拉動消費、促進經濟發展做出實實在在的貢獻。
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合理化布局”要從行業視角切換到用戶視角。
過去,卷煙零售許可證的合理化布局更多強調空間上的合理性,同時對經營場所的硬件要求也很多,但實際上,隨著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尤其城市功能的反復加載,單純地用空間密度或者環境硬件來體現合理化或許已經脫離于時代進程。什么樣的標準或者說布局更合理化未見得馬上拿得出統一的意見,但更加貼近市場需求、便利消費服務是不二法則。
舉個例子,北京南站可以開出至少4、5家KFC,但還有大量的縣域根本沒有KFC的進駐,為什么?表面上是被KFC“非農業人口不少于15萬人,人均年消費不少于6000元”的開店原則拒之門外,實際上卻是南站的人流足以支撐這么多家KFC,而競爭的需要也決定了KFC不止開一家的計劃。開幾家店不是問題,問題是市場有多大,能把市場做到多大。
第二個需要強調的是,“放管服”既要關注數量,更要注重質量。
落實“放管服”,包括進一步簡化經營審批手續,最直接的變化是零售客戶在短期內會有一個數量上的明顯增長,也往往容易被行政主管部門作為評價“放管服”質量的絕對量化標準,似乎只要煙草證比以前好辦,辦證的數量有增加,“放管服”就落實得到位。這個認知還會帶來一個負面情緒,零售客戶越來越多,市場經營、客戶服務的成本、難度迅速提升。
在堅持規范、高效的前提下,一方面,要努力吸引到高質量而不是瞅著有利可圖、并沒有做好充分準備的經營主體,這離不開整個煙草市場的規范有序、服務到位、前景看好;另一方面,服務好現有零售客戶,對新增零售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本身就是最好的“放管服”,切不可讓他們好不容易經營卷煙之后居然有感上當受騙。
所以,落實42號文件,關鍵要從數量增加轉向質量提升,從程序簡化轉向市場繁榮。
一是零售終端布局、覆蓋必要的填空加密。對那些一般零售客戶很難覆蓋、很難布局、很難到達的區域,比如,城市核心區域的商務區、寫字樓等,類似這種市場有需求,現行思路下又難以充分保證的空白盲區,通過采取帶有人值守、人臉識別、身份驗證的自動售賣機等多種形式來加以合理滿足,都值得積極探索、深入實踐。
二是以此契機,倒逼完成對零售終端的現代化改造。之前煙草的終端建設,既有與民爭利的過度預防,又有能力不足的短板局限。借著42號文件的風口,加大對零售終端的改造升級,對零售客戶的職業提升,既迫在眉睫,又勢在必行,包括門店、店堂、柜臺等硬件設施,以及品牌、系統、管理等技術支撐,尤其“中國煙草”的品牌化打造、整體感輸出。
三是升級消費者服務。盡管基層對“消費者在哪里,我們就在哪里”嗤之以鼻,但不可回避的是,我們因為依賴于零售終端服務消費者的能力太過于薄弱,在繼續斷網離線不能打通線上線下的前提下,圍繞更好地服務消費者服務,既需要依靠并提高零售終端的服務能力,也離不開新技術的嘗試,類似于二維碼掃碼的功能升級。
四是中式品牌的充分輸出。現行的行規,對工業和品牌的終端建設從技術到通路都有著嚴格的限定,商業又受限于不同主體的面對與應對,導致了中式品牌在終端環節的瑣碎、雜亂,考慮到以RELX,包括箭在弦上的JUUL高標準、現代化、大規模的線下布局,抓緊補齊短板、強化輸出、改善體驗,已經成為中式品牌某種意義上的最大挑戰。
五是文明吸煙環境的建設配套。除了加大、加快人流密集區域包括不限于機場、車站、碼頭、商超的文明吸煙環境建設,圍繞零售終端建設提供必要的軟、硬件支持,也符合文明吸煙環境建設的題中之義,離開了零售終端支撐的文明吸煙環境建設,也很容易成為無源之水、無根之木,搞來搞去就是吃力不討好。
在這個意義上,落實42號文件既是對煙草網絡運行管、網建的一次全面檢驗,更是一次增強能力、提高效率的系統改進。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