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間公益組織云南超軼健康咨詢中心發布了一項針對昆明中小學周邊煙店的調查結果。該組織通過在昆明市主城區東、西、南、北、中的五個片區調查發現,昆明市中小學校周邊100米范圍內仍然有出售卷煙的店鋪,學校周邊的煙草制品零售點類型多樣,都存在不同形式的煙草廣告,絕大多數煙草制品零售點沒有設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的標識,近一半煙草制品零售點存在違法向未成人售煙的行為。
34.3%的卷煙零售點在學校入口100米范圍內
調查報告顯示,46所學校周邊200米內有卷煙零售點210個,平均每個學校4.57個,其中小學校周邊平均每個學校4.27個,中學校周邊平均每個學校4.95個。有34.3%的卷煙零售點在學校入口100米范圍內,其中11.0%距離學校入口不足50米。觀察到的51個電子煙零售點中有39個分布在27所學校周邊200米距離內,平均每個學校1.44個。有21.6%的電子煙零售點在學校入口100米范圍內,其中有5.9%距離學校入口不足50米。
煙草制品零售點內的煙草廣告形式包括陳列、海報、門楣和燈箱等。87.6%的卷煙零售點在店內陳列卷煙,86.3%的電子煙零售點在店內陳列電子煙;41.9%的卷煙零售點和 45.1%的電子煙零售點在店內張貼煙草海報;而且91.4%的卷煙零售點、92.6%的煙草專賣店及 82.4%的電子煙零售點都沒有任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的標識。
觀察期間共有 271 名學生進入33個煙草制品零售點,平均每個點有8.21 名學生進入。無成人監護情況下進入的學生占比超過 80%。觀察期間有33名學生在煙草制品零售點購煙,學生所購卷煙來自16個零售點,占全部觀察點的 48.5%,其中14名學生在同一家副食店購買卷煙。
青少年接觸和獲得電子煙的機會在增加
超軼中心曾于2012年在昆明開展過類似調查,當時的調查結果揭示,煙店距離學校的距離過近、店內的煙草與文具等一起陳設、幾乎沒有執行禁止向青少年售煙的制度 等因素都增加了青少年獲得煙草的可能性。時隔八年,形勢依然嚴峻。
2019年11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八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控煙 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控煙工作。通知指出:“煙草、電子煙中含有的尼古丁對腦神經有毒害,會造成記憶力減退、精神不振等。尼古丁具有極強的成癮性,一旦吸煙成癮,很難戒斷。開始吸煙的年齡越早,成年后的吸煙量越大,煙草對其身體造成的危害就越大?!辈⒁笕嬉幏秾﹄娮訜煹墓芾?。
超軼中心此次調查也對電子煙的銷售情況進行了了解。
在50個電子煙零售點中,有42個出售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占82.4%,有8個零售 點出售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占15.7%;在49個電子煙零售點中,有25個出售傳統煙草口味的煙彈,占51.0%;有37個出售添加了其他調味劑的煙彈,占75.5%;在51個電子煙零售點中,有46個出售的電子煙價格不超過 50元,占 90.2%;
近一半的電子煙零售點同時也售賣卷煙,電子煙的銷售渠道可能會逐漸和卷煙的銷售渠道重合,從而分布更加密集?!‰m然調查期間并沒有觀察到學生購買電子煙,但超軼中心認為,兒童和青少年接觸和獲得電子煙的機會在增加,面對的誘惑也在增加,他們因吸食電子煙而導致尼古丁成癮的風險也提高了。
建議從7個方面加強執法和完善立法
為呼吁人們重視青少年吸煙問題,保護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超軼中心建議從加強執法和完善立法兩方面入手:
1. 按照昆明市的現行法規,限期清除學校入口兩側100米范圍內的卷煙零售點和煙草專賣零售許可;
2. 市場監督部門應不定期暗訪或檢查學校周圍的卷煙零售點,切實按照相關法律對違法向未成年人售煙或未在顯著位置設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警示標識的行為進行處罰,并建立對執法部門不作為的問責機制;
3. 修訂《昆明市煙草專賣局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定》,禁止在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場所周邊100米內銷售煙草制品、電子煙,限制或減少 向雜貨店、便利店等與日常生活關系密切及文具店、玩具店等兒童和青少年頻繁接觸的店鋪類型發放煙草專賣零售許可;
4. 切實落實八部委通知,建立完善青少年控煙長效機制,昆明市的各有關部門應履行好職責,發揮部門優勢,加強溝通協作,為青少年遠離煙草煙霧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5. 正在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應進一步明確保護未成人免受煙草煙霧危害的具體 措施,包括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與電子煙; 煙草制品、電子煙經營者應當在顯 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電子煙的標識;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6. 煙草制品零售點已成為煙草廣告最頑固的據點,呼吁通過司法解釋或進一步修訂《有廣告法》來明確禁止煙草制品零售點的煙草廣告;
7. 鼓勵媒體和公眾參與對煙草制品零售點的監督,并通過社交媒體設立快捷、簡便的舉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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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