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The Star 3月13日報道,自4月1日起,馬來西亞多個州的商店將禁止在公開場合陳列煙草產品,商家必須將此類產品放在封閉柜中。此措施符合《2024年公共健康吸煙產品控制法》(第852號法案),該法禁止在餐飲和零售店銷售點展示吸煙產品。
法案自2024年10月1日起實施,涵蓋了煙草產品的注冊、銷售、包裝、標簽及公共場所禁煙的相關規定。法案還包括所有煙草與電子煙產品在零售店的展示禁令。吉隆坡、檳城及雪蘭莪已提前通知商家,準備自4月1日起執行此禁令。
吉隆坡市長拿督斯里·邁穆娜·莫哈末·沙里夫(Datuk Seri Maimunah Mohd Sharif)表示,吉隆坡衛生部將在寬限期結束后開始執法。
“自第852號法案生效以來,衛生部門已對售煙商店進行了走訪,向他們提供了說明和公告。”
雪蘭莪的青年、體育和創業事務委員會主席穆罕默德·納吉萬·哈利米(Mohd Najwan Halimi)表示,州政府可能會緊隨其后。
“這是一個很好的舉措,我認為我們也應該在雪蘭莪考慮實施。”
檳城衛生委員會主席魏子森(Daniel Gooi Zi Sen)表示,州衛生部門將監督各攤位,確保在零售店不展示吸煙產品。
“個人可被罰款500令吉至30000令吉(110-6800美元),組織可罰至300000令吉或監禁(6.8萬美元)。”
執法人員還將重點關注那些偽裝成玩具或通過自動售貨機和線上平臺銷售的產品。
“零售商只能使用指定的招牌顯示煙草或電子煙產品的供應情況和價格。一些專賣店允許展示吸煙產品,但必須顯著展示警告標志。”
檳城消費者協會(CAP)敦促當局確保第852號法案的執行不再延誤。其高級教育官員兼反煙運動家NV蘇巴羅(NV Subbarow)表示,必須對違反者采取行動,因為已經給予了足夠的時間。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