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您店里有沒有遇到未成年人來買煙的情況?即使說是幫家里大人買煙的,也絕對不能售賣!”近日,湖北省遠安縣人民檢察院與縣煙草專賣局、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縣公安局開展專項市場檢查行動,對該縣學校周邊50米內煙草商店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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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中,執(zhí)法人員檢查了商戶的經營證件以及是否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的標識。檢察官為商戶者講解《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通過普法教育提醒商家切實履行法律法規(guī)。
2021年6月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guī)定,開展煙草制品零售業(yè)務的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煙的警示標語、標志;對于難以判斷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消費者出示身份證件。新法實施后,遠安縣檢察院發(fā)起行政公益訴訟,與煙草專賣局、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公安局開展校園周邊煙草治理專項活動,對全縣校園周邊50米范圍內的一千余戶卷煙零售點進行了集中清理,督促執(zhí)法部門在宣傳教育基礎上,整頓、清理不符合規(guī)定的經營戶。
此次聯合檢查行動,旨在對此前工作進行“回頭看”,進一步規(guī)范遠安縣煙草銷售市場,與相關部門深化協作,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草侵害。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yè)發(fā)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