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網易報道 廚師做得好好的,但從澳門帶了一條香煙過關、偷逃了50元的稅款,澳門廚師陳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被刑拘。8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并將擇日宣判,陳某將面臨刑罰。
帶一條香煙入境是否違法,法院表示,此前,陳某已經走私兩次,并進行了行政處罰,第三次才追究刑責。起訴書顯示,陳某是廣東人,在澳門一家咖啡廳當廚師,2015年5月8日12時許,陳某經拱北口岸旅檢現場無申報通道進境,無書面向海關申報,被截查,海關關員從他隨身攜帶的手提袋中查出香煙一條,經閘口海關核定,這條香煙偷逃應交稅額人民幣50元。經查,陳某曾分別于2014年7月28日、2014年8月7日兩次因走私被給予行政處罰。由于陳某走私次數達到3次,珠海市檢察院對其提起刑事訴訟,認為陳某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后,又以走私普通貨物入境,其行為已經觸犯相關規定,應當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為何第三次才被追究刑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走私物品、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金。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