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信部網站正式公布了對電子煙加強監管的公告。這剛剛發布,就有人議論,這電子煙,到底是不是煙,到底跟歸誰管呢?這一下子公布了意見,就已經很明確了,電子煙也需要監管,和煙草制品等同管理。這下子,就給明白了,電子煙也是煙。
電子煙,原本的功效,被某些電子煙廠家宣傳為“戒煙靈”、“健康伴侶”,言下之意,這就是個一般商品,百貨店里,大小商場超市都可以堂而皇之 的“叫賣”。魚龍混雜,充斥其間,對于煙草泛濫、煙草監管都帶來一定的難度,消費者權益也得不到有效保護,成了我做主、我想賣就賣的物品了。這樣一來,好像這電子煙就成了普通商品,和煙草無關,和專賣無關,只和煙氣、商品有關了。這樣的宣傳和境地讓人堪憂。
所幸這次工信部出手了。政府監管對新興事物的引導、監管得到了有力證明。歸根結底,這電子煙,總需要一個強有力的部門來監管。有人說,這監管責任放在衛健委合適,也有人說,既然是煙,那就按照目前國家機構改革意見,統一一個部門牽頭,還是放在國家煙草專賣局合適,也有人說,這需要第三方監管,消費者保護協會等等。不管怎么說,總有政府部門來牽頭監管,這就開了一個好頭。
道德、法律和規章層面,衛生、煙草或者保護消費者權益機構,面對非特定人群的特定商品,發散煙氣,有害健康,一個部門管起來就好。一旦有了問題,老百姓和消費者可以投訴有門、舉報有人管,讓廣大消費者放心,也可以構成全產業保護鏈,對煙草高質量發展提供了真實的答案。
是煙,就需要監管,而且專賣專營,更需要監管到位。不是煙,有危害,有損健康,也需要由政府部門來監管。至于誰管,誰監管,老百姓的事情,必須有人管就好。
別撒手不管,別放任自流,這樣的監管該當其時了。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